• 秦晓锋 律师
  • 执业年限:10年
    陕西-西安-雁塔
   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
  • 活跃指数: 28
    581
    好评:
使用微信扫一扫×

close
秦晓锋
律师

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。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;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。

2019-09-18 11:52:43
24W+
谢天觉得很赞
暂无评论,快来回复一条吧!
0/2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