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晓锋
律师

网贷中预先扣除利息,法院如何定性?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,市场上出现许多网络借贷平台,即让陌生人之间点对点的形成民间借贷关系,所谓的P2P,网贷平台收取居间服务费,但是一般情形下,网贷平台通常会预先从支付本金中扣除,那么这种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,本金如何认定? 根据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 第二十七条:借据、收据、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,一般认定为本金。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。该规定明确指出,预先扣除利息无效,以实际支付数额为借款本金。

2019-09-22 12:02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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